筆記:自由是承受風險的能力
因為快要期末考了,重新把消費者行為研究的講義重新複習了一遍,才發現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消費者做選擇的時候雖然會受到動機的驅動(Involvement model of advertising),但最重要的是選擇一個認知程度上風險(Perceived risk)最低的選項。也就是說,如果能替消費者在購買決策上減少相應承擔的風險,就能提高銷售的成功率。可以把風險轉嫁到別人(退貨、醫療保險、保固),或轉嫁到未來(貸款、分期付款)。 這就讓我想到有那麼一個人提出對於自由的定義,不是去做任何想做的事,而是能有能力去拒絕自己不想要做的事(風險趨避)。 如果你不選做一份工作,你有能力和自由意志離職或改變,而你仍然能生存下去;如果你不滿意你的生活環境,你有能力以及自由意志搬離開前往新的地方,而你仍然能生存下去;如果你累了想休息,你可以暫停所有事情到一個你能自我沉澱的狀態好好恢復,而你仍然可以生存下去;如果你不喜歡社會的氛圍和制度,你有能力和自由意志能提出反對意見甚至參與改變,而你的生活仍不受到限制與威脅。 現在的你可以活出現在自由的樣子,是因為過去你的努力與選擇,但也不只是你的努力及選擇,而是你的父母、家族、朋友和一路上認識的善良人士。每一個人都努力讓自己與別人擁有更多承受風險的能力,我們就能往自由邁進。 這是我理想的自由,也是我想實踐的自由。即使是很小的事情,我都會常常問自己,這個選擇會讓你擁有更多的自由(趨避風險的能力,而不是爭取更多選項的能力),還是透支未來的自由?